多人继承房产的办理流程如下:1. 确定继承人:所有继承人需明确。2. 开具证明:继承人应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 申请登记:继承人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房产继承转移登记申请。4. 审核与受理:登记机构对提交材料审核符合条件则受理。5. 缴费与领证:继承人按规定缴纳登记费等费用之后领取新的房产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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