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复杂的法律事务处理中,律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袁旭律师是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七年执业经验,现任职于安徽广运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等多个职务。他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处理等诸多领域都有专长,还荣获了 “六安市十大法治人物”等多项县市省级以上荣誉。以下将重点介绍他办理的一起借名买房引发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借名买房后续陷入执行困境上诉人周某某(化名)、段某某(化名)于2010年通过被上诉人洪某某(化名)、张某某(化名)购买了位于XX县XX名城的一处商品房。双方签订《购房证明》,约定房屋总价44.6万元,已支付24万元,余款由周某某、段某某继续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房屋所有权归他们,产权应办理至其名下。签订合同后,二人陆续支付购房款,2012年取得房屋钥匙后装修入住至今,同年9月还清银行按揭贷款并取得仍登记在洪某某、张某某名下的房产证。然而,因洪某某下落不明,房屋一直未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2013年,洪某某因借款,由洪某某2担保,洪某某2承担保证责任后向洪某某追偿,并在2019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房屋被查封。周某某、段某某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但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二人不服,继而提起上诉。二审改判彰显专业代理价值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某、段某某在法院查封前已支付全部购房款、合法占有房屋并长期居住,且未能办理过户并非他们自身原因所致,其作为房屋实际权利人的主张成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最终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不得查封该房产,确认房产归周某某、段某某所有,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洪某某2负担。深度代理赢得关键胜诉成果袁旭律师在代理此案过程中,围绕事实重构、法律适用与证据组织等方面展开深度代理。他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要点,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有条理地为当事人进行辩护。在证据方面,充分收集周某某、段某某支付购房款、占有房屋等方面的证据,以支持其主张;在法律适用上,准确引用契合案件情况的法律条文,为二审改判奠定坚实基础。此案的成功胜诉,再次体现了袁旭律师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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