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根据犯罪情节不同,量刑有所差异。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核心分析主体为生产者销售者。主观上是故意。行为表现为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此类原料的食品。关键在于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认定以及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程度。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食品样本购买凭证生产销售记录等。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续按照司法程序,配合调查起诉审判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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