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明确规定了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受理审查的时间期限。权利义务仲裁委员会有在五日内作出受理与否决定的义务,当事人有知晓决定结果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以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计算五日时间,且需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实务建议申请人提交仲裁申请书时,确保材料齐全符合格式要求,以便仲裁委员会快速审查。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后,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申请人应及时关注通知内容。若不予受理,可根据通知说明的理由考虑是否需要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或采取其他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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