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核心分析:1.适用逻辑:因代位权诉讼中,被告通常是次债务人,所以依据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2.权利义务:债权人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权利,需证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等。次债务人需依法应诉答辩。3.关键构成要件: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该怠于行使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等。实务建议:债权人要准备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及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借条、催款记录等。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按法院要求提交起诉状及证据等材料,参与庭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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