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拘在逃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已经构成犯罪。刑拘在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从看守所逃跑的情况。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公安机关基于一定证据认为嫌疑人有犯罪可能才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嫌疑人逃跑则成为刑拘在逃状态。权利义务:嫌疑人有配合调查的义务,公安机关有依法侦查的权力。关键构成要件:存在符合刑拘条件的情形,且嫌疑人逃跑。实务建议:公安机关会全力追捕刑拘在逃人员,一旦抓获会进一步侦查。对于家属而言,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嫌疑人可能的线索,但不要自行抓捕。如果家属认为嫌疑人可能被错误刑拘在逃,可在合适阶段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说明情况,提供证据证明其无罪或不应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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