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不可以延长。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里明确规定了撤销权的两个时间限制,并未提及可延长的情况。核心分析:1.法律适用逻辑:撤销权旨在保护债权人利益,防止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损害债权人债权实现,规定期限促使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交易秩序稳定。2.权利义务:债权人有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的义务,否则权利消灭。债务人的行为若影响债权人债权,债权人有权在期限内撤销。3.关键构成要件:需债权人知晓撤销事由,且在规定一年或五年内行使,超期则撤销权丧失。实务建议: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行为,一旦知晓可能损害自身债权的撤销事由,及时计算时间,在一年内行使权利。若不知晓撤销事由,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也要及时留意,发现后尽快行使撤销权。可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固定行使权利的证据,避免因期限问题导致权利无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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