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和拘留不能简单地比较谁更“重”。拘留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一般分为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等。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采取的处罚措施,期限较短。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防止犯罪嫌疑人等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羁押则是在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予以关押的状态。从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度看,二者都对人身自由有一定限制。但拘留是初步的强制手段,而羁押是后续基于拘留、逮捕等进一步的持续关押状态。在法律程序上,拘留是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环节,而羁押是随着案件进展可能持续存在的状态。拘留和羁押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条件,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护公民权益等。具体情况要根据案件所处阶段、适用的法律规定等来综合判断,不能一概而论地说哪个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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