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追债时侮辱威胁债务人是不合法的。1. 首先,侮辱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人格尊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银行对债务人进行侮辱,损害了债务人的名誉等,是对其人格权的侵害。2. 其次,威胁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威胁债务人的人身安全等,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3. 银行正确的追债方式应该是通过合法途径,比如与债务人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如果债务人遇到银行的侮辱威胁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向银行上级部门投诉,要求停止不当行为并道歉;二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录音、录像等,以便后续通过法律途径追究银行责任,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等。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