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败诉后,执行方式如下:1. 自动履行:行政机关应主动按照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如支付赔偿金、恢复原状等。这是基于其应遵守法律规定和裁判结果的责任。2. 强制执行:若行政机关不自动履行,对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据相关规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行政机关账户资金,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等措施,促使行政机关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3. 执行监督: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执行程序合法、公正。行政机关也需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实提供财产状况等信息。4. 后续整改:行政机关败诉后,应针对败诉原因进行整改,完善行政行为程序和依据,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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