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存在特殊情形,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1. 若仲裁裁决不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那么当事人不能向法院起诉。比如仲裁程序合法、证据充分等情况下作出的裁决,当事人应遵守裁决结果。2. 若仲裁裁决有《仲裁法》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就该纠纷向法院起诉。3. 若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同样可以就该纠纷向法院起诉。总之,仲裁不服是否能向法院起诉,要依据仲裁裁决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