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没有固定的具体数额标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如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其次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财产等情况。还要参考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实务建议双方先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等,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起诉的,需收集自身收入证明孩子实际支出凭证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定抚养费数额,通常是按照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如20%-30%。若有多个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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