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需综合多种因素确定,没有固定的具体金额标准。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首先,抚养费的确定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如生活教育医疗等费用。其次,要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财产状况等。再者,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重要参考因素。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准确评估上述各方面情况,以合理确定抚养费数额。实务建议若双方能协商,可就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达成书面协议。协商不成需起诉的,原告要收集子女实际生活开销的票据等证据,如学费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明自身经济状况的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根据证据等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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