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宿州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结婚所需证件。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有如实提供证件和声明的义务,以确保婚姻登记合法有效。关键构成要件户口簿能证明户籍信息,身份证证明身份,无配偶声明及血亲关系声明是婚姻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实务建议提前准备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证件和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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