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决定书下达后一般情况下是会按照决定执行拘留的但存在特殊情形可不拘留人。1. 符合不予执行拘留条件:例如被处罚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七十周岁以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等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可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2. 发现新情况:如果在下达拘留决定书后发现被拘留人存在其他不适宜拘留的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经相关审批程序也可能暂停或不再执行拘留。3. 复议或诉讼期间:被拘留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且按照规定提供担保的在复议或诉讼期间拘留决定可能暂缓执行。 总之拘留决定书下达后通常会执行但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不实际拘留被决定拘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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