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按人头分的安置房,若为夫妻婚后所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但具体分配需考虑房屋来源实际居住使用等因素,并非简单平均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核心分析首先确定安置房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若因特定人头资格在婚后获得,通常为共同财产。考虑房屋来源,若部分款项由一方婚前财产支付,这部分应适当考虑扣除。实际居住使用情况也会影响分配,长期居住且对房屋有贡献的一方可适当多分。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安置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明房屋取得时间资金来源等情况。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正判决。一般先由双方举证,法院再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确定分配方案。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如实陈述相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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