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临强制传唤:公安机关有权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自行前往的人进行强制传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2. 加重处罚风险:拖延不去行政拘留可能被视为拒不执行行政拘留决定,这会给执法机关留下不良印象,存在被加重处罚的潜在风险。3. 法律责任延续: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依然有效,不会因拖延而消除。逃避行政拘留会导致违法行为一直处于未处理状态,随着时间推移,可能引发更复杂的法律问题。4. 影响个人信用等:这种行为可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一定影响,在一些涉及信用评估的场景中,可能被视为不良记录。同时,也会影响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形象,可能对个人的工作、社交等方面带来不利后果。总之,收到行政拘留决定后,应按照规定及时前往执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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