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0条规定,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核心分析申请执行人要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按照规定准备齐全材料。关键在于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法定形式,以顺利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法院依据这些材料审查执行申请是否合法合规。实务建议首先准确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清晰阐述执行依据请求事项等。准备好生效法律文书副本,核对无误。准备好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将这些材料整理齐全后,向作出该生效法律文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法院受理后会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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