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撤销案件后,若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应当立即解除。对于公安机关尚未立案侦查的案件,不再继续侦查。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核心分析首先,撤销案件是基于法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一旦决定撤销,就意味着案件到此终结。犯罪嫌疑人若被采取措施应立即解除。公安机关需遵循法律规定,准确判断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实务建议公安机关在决定撤销案件前,应全面审查证据和事实。若涉及民事赔偿等问题,告知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对于已采取的强制措施,及时办理解除手续,并通知相关部门。同时,做好案件材料的整理归档,以备后续可能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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