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核心分析适用逻辑仲裁委员会需在规定时间内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受理。权利义务申请人有提交符合要求仲裁申请的义务,仲裁委员会有依法审查并及时通知受理与否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主要看仲裁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如是否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是否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等。实务建议申请人提交申请时确保材料齐全内容清晰准确。提交申请后,可在五日后适当联系仲裁委员会询问受理情况。若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可查看理由,若对理由有异议,可考虑是否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向法院起诉等,同时注意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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