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代位权起诉需满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等条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核心分析债权合法是基础,确保代位权行使有合法前提。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是关键,体现代位权存在价值。债权到期明确了行使时机。非专属债权保障了代位权可操作性。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债权合法有效,如合同借条等。证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如书面通知债务人与相对人的沟通记录等。明确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到期情况。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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