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需证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且要经过调解无效,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权利义务夫妻双方都有权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也都有义务如实陈述分居情况等相关事实。关键在于证明感情不和与分居满两年这两个要件。构成要件一是感情不和,二是分居满两年。感情不和要有相关证据证明,比如分居协议双方沟通记录等能体现感情恶化的内容;分居满两年要有证据证明开始分居的时间以及持续状态,如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双方沟通中提及分居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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