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通常由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保存。可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调取。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核心分析婚姻登记机关有义务妥善保管离婚协议等婚姻登记档案。当事人有权申请查阅复制自己的离婚协议。关键在于确定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具体婚姻登记机关。实务建议先回忆并确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及地址。准备好本人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前往该婚姻登记机关,向工作人员说明来意,提出调取离婚协议的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查阅复印离婚协议。 一般需缴纳一定的档案查阅复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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