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二)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三)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核心分析1.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娱乐制品的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2. 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物品并牟利的行为。传播方式多样,且需达到一定数量或人次等标准才立案。3.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牟利的目的。实务建议1. 收集证据时,可留意传播淫秽物品的载体数量传播记录等。2. 发现此类犯罪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3. 法律程序一般是公安机关立案后展开侦查,收集证据,之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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