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父母欠下的债子女没有义务偿还。具体如下:1. 债的相对性: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债务仅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一般不会涉及合同之外的第三人。父母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子女并非该债务关系的当事人,所以通常没有偿还义务。2. 个人责任承担:每个人都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父母的债务应当由父母自身承担。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子女有义务偿还父母生前的债务。《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3. 特殊情况:如果子女为父母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债务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子女可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例如,子女在借条上签字作为共同借款人,或者父母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等。总之,多数情况下子女对父母的债务无偿还义务,仅在继承遗产等特定情形下可能涉及债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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