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1.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性别而有差异。例如,夫妻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产都有平等的处置权。2.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考虑到子女成长和女方可能在经济等方面的弱势,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比如,在房产分配上,如果子女随女方生活,女方可能更适合获得居住权或适当多分房产份额。3.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割财产应有利于双方今后的生活,尽量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比如,对于一些特殊用途的生产设备,应分给更能发挥其作用的一方。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双方不能通过财产分割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5.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对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保护。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在实际分割财产时,需综合考虑以上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分配。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