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权行使方式如下:1. 通知方式:债务人可以将其对让与人的抗辩事由通知受让人。这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方式,让受让人知晓相关抗辩情况。例如,若债务人与让与人之间存在货物质量争议,债务人应及时告知受让人该质量问题,以此作为抗辩理由。2. 在相应诉讼或纠纷中主张:当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权转让相关事宜产生纠纷,进入诉讼程序时,债务人可在诉讼中明确提出其对让与人的抗辩权。法律依据在于《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比如在借款合同债权转让纠纷中,债务人若有证据证明与原债权人(让与人)约定的借款利息过高,就可向新债权人(受让人)主张该抗辩,要求调整利息。3. 以书面形式提出抗辩:采用书面形式能更清晰、准确地表达抗辩内容和理由,避免产生歧义。债务人可以通过信件、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受让人或相关机构提出抗辩主张,为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程序保留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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