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不存在“离婚”一说,法律上称为解除同居关系。关于彩礼是否退还,有以下几种情况: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是因为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未登记结婚,条件未成就,彩礼应退还。比如甲给乙彩礼后,双方未领证,甲可要求乙退还彩礼。2. 如果双方虽未领证,但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且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等,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部分退还或不退还。例如双方共同生活一年多,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法院可能酌定退还比例。3. 若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使未领证,也可要求返还彩礼。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比如给付彩礼后导致给付方家庭一贫如洗,难以维持生计,可主张退还。总之,没领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时,彩礼是否退还需综合多种因素判断,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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