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子债父还”的法律规定。债权是相对权,由合同等法律关系产生,原则上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子女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其债务应由子女自行负责偿还。例如,子女因个人消费、借贷等产生的债务,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父母偿还。2. 特殊情形下可能存在相关责任。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比如未成年人打伤他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子女去世,其生前债务以其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债务负有清偿义务。例如,子女去世后,若留有遗产,债权人可要求从遗产中偿还债务,继承人在继承份额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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