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借款合同并非必须采用书面形式。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2. 口头形式的效力:这意味着自然人之间借款时,若双方另有约定,比如口头约定且双方均认可,那么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也是有效的。例如,甲借给乙一笔钱,双方只是口头约定了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之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这种口头借款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的。3. 书面形式的优势:虽然非必须书面形式,但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借款合同,能更清晰明确地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如借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具体条款,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时因证据不明导致权益难以保障。所以,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签订自然人借款合同。总之,自然人借款合同一般情况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若有其他约定也可采用口头形式,但从维护权益角度出发,书面形式更为稳妥。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