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预售许可证需满足以下条件:1.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这是预售的基础条件之一。2.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且具备施工条件。3.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能保障项目有足够资金推进并按时交付。4.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是合法预售的关键凭证。开发商要取得预售许可证,需依次完成上述各项条件。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后,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取得预售许可证,从而合法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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