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执行庭已经采取执行措施但相关款项一直未归还,可参考以下方法:1. 与执行法官沟通: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了解案件执行进展,询问未归还的原因,看是否存在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特殊情况。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法官有义务向当事人说明执行情况。2. 申请督促执行: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督促执行,上级法院会对下级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监督和催促。3. 提供财产线索:积极协助执行庭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以便执行庭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4. 申请执行异议:若认为执行庭的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纠正错误的执行行为。5. 寻求检察监督: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检察院有权对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促使执行工作依法进行。通过以上多种途径,有助于推动执行庭尽快完成执行工作,实现权益的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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