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其特征如下:1. 有权决定采用:只有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刑事拘留,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决定。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2. 针对特定对象: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3. 紧急情况下采取:必须是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等。4. 临时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待情况查清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5. 具有法定程序:采取刑事拘留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如出示拘留证,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等。刑事拘留是一种较为严厉的措施,对公民人身权利影响较大,所以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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