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可以与征收方进行沟通协商: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你有权要求征收方说明补偿标准的依据和计算方式,看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通过与征收方友好协商,争取提高补偿数额。比如指出周边类似征地项目的较高补偿案例,要求参照调整。2. 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向当地的上一级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按照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在复议过程中,详细阐述征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提供相关证据,如土地价值评估报告、周边征地补偿案例等,要求复议机关对补偿决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公正裁决。3. 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征收方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要充分举证证明征地补偿过低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由法院对征收行为及补偿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作出公正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征收方补偿不合理,征收方应按照判决进行合理补偿。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