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不存在所谓“有效期”的说法。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那一刻起便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比如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条款一旦生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不能随意反悔。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该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相关义务。不过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经法院审理若确实存在上述可撤销情形法院会判决撤销协议。但这并非是因为协议本身过了“有效期”而是基于法定的撤销事由。总之正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后持续有效直到相关事项履行完毕或依法变更、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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