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碍公务罪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若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也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妨碍公务罪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暴力、威胁行为以及是否针对依法执行职务的特定人员。证据方面可能包括现场的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执法记录等。如果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等从轻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虑。对于面临妨碍公务罪指控的当事人建议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配合调查。若认为自身行为不构成犯罪或有从轻情节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解决路径上协商解决可能性较小调解一般也不适用于此类犯罪。行政投诉无法解决刑事问题。仲裁不适用于刑事案件。诉讼是常见途径被告人需积极应对庭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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