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夫妻离婚后涉及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关系。适用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结论及依据夫妻离婚后子女仍然有继承权。子女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论父母婚姻状况如何变化其与父母的血缘关系是天然存在的这种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例如父亲去世后即使其已与母亲离婚婚生子女依然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份额。证据方面优势在于亲子关系的事实一般有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书证予以证明。劣势可能在于如果存在复杂的家庭关系如继子女关系等可能需要提供更多证据证明有扶养关系等。关键证据缺失情况需根据具体家庭情况判断若涉及特殊收养关系等可能需要相关收养协议等证明材料。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上基本不存在败诉风险。程序上继承纠纷可能涉及繁琐的手续。解决路径可先尝试协商由继承人之间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省时省力成本低。若协商不成可选择调解有中立第三方介入促进达成协议。仲裁不适用于继承纠纷。诉讼则是较为正式的途径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公正判决可能耗时较长、成本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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