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涉及离婚案件中残疾人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抚养权判定的相关规定。现有证据分析需考量残疾人自身身体状况、经济能力、抚养意愿、孩子与残疾人的感情亲疏等证据。优势在于残疾人对孩子的情感付出可能有迹可循如日常照顾记录等。劣势可能在于身体残疾可能被认为在抚养能力上存在一定局限。关键证据可能缺失孩子的意愿表达等。风险与策略分析败诉风险若不能充分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可能败诉。执行风险若判决后对方不配合执行抚养权相关事宜可能有执行困难。时间与金钱成本诉讼会耗费时间和金钱。解决路径及利弊协商省时省力利于维护亲情关系但可能难以达成完全公平的结果。调解有第三方介入增加公平性但调解方案不一定完全符合意愿。诉讼能通过法律明确抚养权归属但过程繁琐。建议残疾人应积极收集自身抚养优势的证据如稳定的居住环境、良好的就医资源等。如有合适机会优先尝试协商或调解解决降低时间和金钱成本。若协商不成及时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充分阐述自身抚养孩子的有利因素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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