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认定抢夺武器装备罪既遂关键在于是否实际取得了武器装备。只要行为人完成抢夺行为实际控制了武器装备即构成既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抢夺武器装备罪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如抢夺的武器装备数量、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例如若抢夺行为导致武器装备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军事任务执行等通常会认定为情节严重加重处罚。如果涉及该罪名的案件现有证据方面书证如相关的军事装备管理记录、现场监控视频等视听资料、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都可能成为重要证据。优势在于监控视频等视听资料能直观反映抢夺过程劣势可能在于犯罪嫌疑人供述不完整或存在矛盾。若缺失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可能影响对案件细节的认定。对于此类案件应通过协商赔偿、积极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罚;若无法协商可考虑通过刑事和解程序解决达成和解可从轻量刑;若协商不成则只能走诉讼程序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进行判决被告人可能面临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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