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法律关系涉及公职人员因刑事处罚面临的职业存续问题。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风险与策略分析风险被判管制很大可能会失去公职。若因故意犯罪获此刑罚基本会被开除。过失犯罪虽有特殊情况可考虑撤职而非开除但需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操作难度较大。解决路径 协商若公职人员认为自身情况特殊可尝试与所在单位协商看能否依据特殊情况争取从轻处理。但单位一般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执行。 行政投诉若对单位处理结果不服可向相关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审查处理决定是否合法合规。不过监察部门也会依据法律判断。 诉讼理论上可提起行政诉讼但胜诉可能性较小因为法律规定较为明确单位处理通常有法可依。总体而言被判管制保留公职的可能性较小公职人员应做好相应职业变动准备。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