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最高额保证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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