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并非由法院处理而是由行政复议机关负责。其程序如下申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形式多样可书面或口头申请。受理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理由。审理复议机关负责对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合法性与合理性。期间会调查取证、听取各方意见。决定根据审理结果复议机关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30日。决定类型有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送达复议决定作出后会依法送达给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行政复议是公民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了解其程序有助于更好地运用这一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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