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不公证是可行的。核心法律关系这属于一种合同关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权利义务。适用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证据方面 优势协议本身就是重要证据能明确双方约定内容。 劣势相比公证后的协议证明力可能稍弱。例如在存在争议时公证协议的证明效力可能更易被认可。 关键证据缺失一般不存在关键证据缺失情况只要协议内容清晰、双方签字确认就能证明协议存在。风险与策略分析 风险 实体上可能因证明力问题产生纠纷如一方否认协议内容。 程序上可能在诉讼中花费更多精力举证。 解决路径 协商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争议成本低、效率高。 调解由中立第三方介入调解利于快速解决。 诉讼若协商、调解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但耗时较长、成本较高。遗赠扶养协议不公证可行但为避免纠纷建议协议内容详细明确双方妥善保存协议并可考虑对协议进行公证增强证明力。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