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残疾人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核心法律关系是抚养权纠纷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关键在于现有证据情况。比如双方经济状况证据包括收入流水、财产证明等;抚养能力证据如是否有稳定住所、健康状况等;孩子成长环境证据像与谁生活时间长、有无感情基础等。一般优势在于残疾人若有稳定抚养条件和意愿可能争取到抚养权。劣势可能是因残疾在某些方面受限。可能缺失的关键证据如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严重过错证据等。风险方面实体上若证据不足抚养权可能判给对方;程序上可能历经繁琐诉讼流程。解决路径协商是最佳方式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达成抚养协议。若协商不成可考虑调解在中立第三方主持下达成妥协。行政投诉无法解决抚养权问题。仲裁需双方有仲裁协议一般离婚抚养权纠纷较少适用。诉讼是兜底手段需耗费时间和金钱且结果有不确定性。建议残疾人一方提前收集有利证据如自身抚养优势证明、孩子意愿等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争取有利的抚养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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