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应符合以下条件1. 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这要求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各部门职责明确能有效保障公司运营。2. 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公司需有稳定的盈利模式和增长趋势财务报表真实反映经营成果。3.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确保公司诚信经营不存在欺诈投资者等行为。核心法律关系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股票发行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条文。证据方面若存在争议公司需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书证来证明自身符合条件。优势在于有明确法律规定作依据;劣势可能在于若财务等资料存在瑕疵难以满足条件。关键证据缺失可能是未能准确反映持续盈利能力等情况的资料。风险与策略分析实体上若不符合条件发行新股可能面临投资者索赔等风险。程序上审核严格可能耗费时间。解决路径可选择协商优势是灵活高效劣势是投资者可能不接受;诉讼则较为正式能明确权利义务但耗时较长。建议公司提前全面自查确保符合条件后再推进新股发行准备好充分证据应对可能质疑按法定程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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