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行政拘留并不意味着不会再被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如果在暂缓执行期间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保证金会被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会执行。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最终维持原处罚决定或者被处罚人未能遵守相关规定那么仍会被执行行政拘留。优势在于通过申请暂缓执行争取了一定时间来处理相关事宜。劣势在于存在后续仍被执行拘留的不确定性。关键证据可能包括证明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相关材料等。风险方面若最终维持处罚决定会面临被拘留的结果。解决路径上协商调解可能性较小行政投诉一般是针对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合法性等问题仲裁不适用于此类纠纷。诉讼是较为有效的途径能通过司法程序审查处罚决定的合法性但耗时较长。建议被处罚人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合理争取暂缓执行期间的权益维护同时认真应对后续的复议或诉讼程序。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