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遗嘱通常指自书遗嘱是有效的但需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有效的自书遗嘱需满足以下要求主体合格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内容合法遗嘱处分的财产应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形式符合要求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优势在于自书遗嘱自主性强能直接体现遗嘱人意愿。劣势在于若存在字迹潦草难辨认、日期涂改无合理解释等情况可能引发效力争议。风险方面如果遗嘱人之后又订立新遗嘱可能导致原自书遗嘱失效。策略上建议遗嘱人在书写遗嘱时确保字迹清晰、内容准确并妥善保存。若对遗嘱效力有疑虑可咨询律师或进行遗嘱公证。总之只要自书遗嘱符合法定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能按照遗嘱人意愿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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