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方式如下:1. 确定财产范围:首先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若无特殊约定,都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62条。2. 协商分割: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如何分配,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尊重双方意愿。3. 法院判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抚养子女较多,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多分。4. 特殊情况处理: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92条。总之,离婚财产分割需遵循法律规定和原则,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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