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立案后,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撤销案件。1. 公安机关决定:通常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继续侦查。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情形,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2. 检察院决定:在某些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时,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也会视为撤销。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3. 被害人谅解: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并不必然导致案件撤销。但在量刑时,被害人谅解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4. 特殊情况: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其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犯罪嫌疑人死亡等,也会撤销案件。总之,盗窃未遂立案后能否撤销案件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由有权机关作出决定,而不是随意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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