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人借款利息由双方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例如,若当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四倍则约为15.4%,只要约定利息在此范围内,就是受法律保护的。2. 如果利息约定过高:超过上述规定的部分,借款人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例如,双方约定利息为20%,超出了法律规定范围,借款人支付后发现,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超出部分利息。3. 未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如果双方只约定了借款本金,未提及利息,那么在还款时只需偿还本金即可。4. 利息支付方式:可以约定按月、按季或到期一次性支付等。具体支付方式应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后续纠纷。例如约定每月5日支付当月利息。总之,私人借款利息要合法合理约定,既要保障出借人的权益,也要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利息问题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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